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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試點實施往來港澳人才簽注政策

        時間:2023-02-10 09:37 來源:人民日報

        本報北京2月9日電  (記者張天培)記者9日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獲悉:為便利粵港澳大灣區人才從事科研學術交流活動,促進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發展,自2023年2月20日起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試點實施往來港澳人才簽注政策。

        根據該政策,在粵港澳大灣區工作的內地6類人才可以申辦往來港澳人才簽注,包括:杰出人才,即對灣區建設發展作出重大突出貢獻或者灣區急需的頂尖人才;科研人才,即灣區科研機構副高級以上職稱人員;文教人才,即灣區高等院校副高級以上職稱人員;衛健人才,即灣區副高級職稱以上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才及衛生研究人才;法律人才,即參與在香港、澳門法律仲裁程序的內地仲裁員,處理內地與香港、內地與澳門投資爭端的內地調解員等;其他人才,即灣區人才、科技主管部門認定的高層次管理和專業技術人員。上述6類人才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單獨或者同時申請辦理赴香港人才簽注和赴澳門人才簽注。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在粵港澳大灣區試點實施往來港澳人才簽注政策,是促進港澳地區長期繁榮穩定,深化內地與港澳交流合作的出入境政策創新舉措。政策的實施將有力促進灣區人才、技術等要素便捷高效有序流動,更好滿足灣區內人才之間交流交往的新需求新期待,為內地和港澳經濟社會發展注入新活力新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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