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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修澤:中國制度型開放與產權機制減碳

    時間:2023-02-11 10:06 來源:中國東北振興研究院

    〔內容提要〕由日本國際經濟交流財團、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中國公共外交協會、韓國東亞財團主辦,中日韓合作秘書處支持的第九屆中日韓合作對話,于2022年11月15日在海南舉行。中國經濟學者、中國東北振興研究院專家委員會副主任常修澤教授應邀出席會議,并在會上根據討論情況做了兩次即席發言?,F將常修澤教授發言刊發如下,供研究參考。

    〔關鍵詞〕制度型開放;中日韓;產權機制;碳排放權

    DOI:10.14041/j.cnki.1003-4617.2022.11.005

    一、制度型開放與中日韓合作

    剛才我們討論的問題是關于規則的問題。其實今天會議主題已經觸及“經貿方面規則”, 可惜沒有往下深化。我覺得這個問題的“水很 深”,尤其對于中日韓來說,需要進一步地往下深入探討。

    (一)關注中國開放戰略的提升:規則“大道”觀

    因為我們都是東亞的國家,都在一個東亞文化圈內,很有底蘊??追蜃又v過,“君子不器”,意思是說君子不能把自己當成一個器具,君子要講“大道”。論語講“大道之行”,“大道”就是規律。今天我們講的規則問題,就跟規律有關。

    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前幾年出版的《新型開放大國》,是一本講高水平開放的書,里面有一個基調,叫做“制度型開放”,請注意,是“型”,而不是“性”。中國前40年的開放重點在五個流——資金流、商品流、人才流、技術流、信息流,下一步中國還要繼續推進這五個方面的開放,但與此同時要戰略升級,往制度方面提升。這是中國開放的一個重大的戰略性提升??上У氖?,“制度型的開放”這個問題還未引起海外朋友的關注。

    制度型開放是什么?近幾年中國經濟學界討論很深,最近黨的二十大報告給出了一個界定,“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在八個字后加了個“等”字。這個問題我希望能夠引起今天參會的韓國專家和日本專家的關注。這是一個非常大的問題。

    既然涉及規則,甚至規制這類問題,像中國老百姓講的,要“砸核桃”,現在的核桃還是囫圇個兒的,要把它砸開。

    (二)目前世界關于“規則”的四種情況

    我初步研究了一下,目前世界在規則問題上的情況,我們把這個核桃的外殼撥開,有四種情況。

    第一種,離開人類的共同規則,只講單邊的、個別國家的規則。值得注意的是,離開共同規則,而只講單邊規則,我認為“不足取”。 一個國家的個別規則,就等于大家都要遵守的普遍規則嗎?

    第二種,離開普遍的規則,少數國家或小圈子的規則。例如,上午發言專家講的“印太戰略”或“四國框架”。這四個國家出于“小圈 子”之利,采取排斥主義的立場,而搞的規則,能成普遍規則嗎?是我們需要遵守的規則嗎?不在于幾個國家,關鍵在于這些國家是否秉承了公平正義。

    第三種,大體上或者是基本上符合人類的普世規則、多邊主義規則。我說的是“大體上”或者是“基本上”。例如,我們今天會議上專家講的 RCEP 規則,包含 15 個國家。再例如,剛才有專家講的 CPTTP 規則,我讀了 CPTTP 文本,除了個別字眼,基本上都符合共同的規則,我很欣賞。所以,中國政府在 2021 年 9 月正式提出要申請加入 CPTTP。在我們面前擺著的RCEP,還有中國即將加入的CPTTP,都是有共識的。

    第四種,現階段以聯合國和其他國際重要組織為代表的共同規則。例如,聯合國憲章規則、WTO規則、氣候公約等,我們應該遵循這些規則。

    總之,講規則的問題,需要把它像“砸核桃”一樣“砸開”。盡管有個別條款需要修改和完善,需要進一步改革,但是在目前的格局下, 我認為類似于聯合國憲章、WTO等規則,我們應該遵循,是迄今人類應該信奉的普世價值。2020 年美國退出 《巴黎氣候協定》,意味著退出人類共同締造的氣候組織和公約,就不合適了。

    (三)制度型開放前沿:自由貿易港與RCEP疊加

    中國制度型開放的前沿在哪里?就在我們今天中方會場的所在地——海南。

    2018 年 4 月,中國政府決定,海南在自貿區的基礎上建設“自由貿易港”。如果把開放梯度看成是一個“金字塔”的話,自由貿易港無疑是處在“塔尖”上。從 2022 年 1 月 1 日起,RCEP 也開始生效 (中日韓三國均包含其中)。這樣,海南就存在尋求自由貿易港與 RCEP 的疊加效應問題。

    制度型開放,比商品和資金的開放更為高端,RCEP 于 2022 年 1 月生效,而此前 (2021年 9 月 16 日),中國政府已正式提出申請加入CPTPP。筆者看了 CPTPP 文本,感覺比原來的WTO更高端,對中國制度型開放的影響也更深刻。我曾建議,應主動作為、積極籌備,現在就應考慮加入 CPTPP 后對中國國內的影響及相應的改革問題。

    (四)制度型開放:引發中國改革動力系統的雙驅動

    從中國改革的動力系統研究,中國的體制改革主要依靠內生性動力。以2001年中國加入WTO 為標志,又增加了“倒逼性外部推力”。WTO規則實質是市場經濟的基本運行規則,按照加入 WTO 承諾及其規則,中國修改了 3000 多條法律法規,帶出一系列有力度的改革舉措,形成了中國第一波以開放倒逼改革的浪潮。

    從 2013 年 8 月起,中國決定在上海等地設立自貿區 (目前全國 21 個),特別是 2018 年在自貿區的基礎上,中央提出“建設海南自由貿易港”,這是中國更高水平的開放戰略。從改革機制角度研究,自貿港為自主性開放,既有“自主性的內生動力”,同時也寄希望于“倒逼性的外力”。

    因此,從改革大格局看,既要繼續發揮改革的“內生性動力”,又要學會利用對外開放倒逼改革的外力。

    (五)制度型開放將倒逼中國什么改革?

    聯系現實,我認為應突出涉及這五個問題。

    1.國企改革問題

    為什么應重視這個問題呢?因為 CPTPP 對國有企業制定了一些新的規則。如加強信息透明度,提供對企業非商業性支持程度等信息;政府對國有企業提供的非商業支持,不得損害其他成員及其產業的利益。所謂“非商業援助”,主要針對國有企業的補貼。其規則與WTO的 《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定》 相比,約束的范圍更大;同時還有政府在企業監管方面保持非歧視和中立性等。這就需要加快現有的國有企業改革 (特別是東北等老工業基地的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

    2.市場準入、公平競爭,所謂“隱性壁壘” 的問題

    下一步,將按照“競爭中性”的原則,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包括國際化的營商環境)。

    3.保護知識產權問題

    CPTPP 對知識產權的規定大幅超越 WTO《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 的范圍和水平。例如,擴大知識產權保護范圍,延長知識產權保護期。將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特別是對國內國外要一視同仁。

    4.勞工權益問題

    將全力保障基本勞工權利。還要注重研究在以互聯網為基礎的勞動就業三元形態條件下,使各類就業形態都能建立,并完善相應的勞工權益保護機制。

    5.環境保護等企業社會責任問題

    企業社會責任有多方面,現在最突出的是環境保護。關于此問題,下面專題論述。

    二、重視運用現代產權機制“減碳”

    我剛才聽了中日韓三國專家關于減碳問題的發言,有三條線,印象比較深刻。

    第一條線,通過技術線減碳,包括運用光伏和風能等新型技術“減碳”。

    第二條線,運用結構調整線(特別是產業結構)調整來“減碳”。如發展新能源汽車產業等。

    第三條線,通過政府規制、政策、稅收杠桿等,發揮政府的作用來“減碳”。

    以上三條線都各有用處。我這里向中日韓三國專家提出“第四條線”,就是通過產權機制來“減碳”。這是一條市場化的路線。

    2009 年筆者曾出版 《廣義產權論》 一書,提出應從廣義上把握產權。其中“廣領域”有 9個字:“廣到天,廣到地,廣到人。”

    產權包括三個方面:(1)天上的環境產權,即“碳”產權;(2)地上地下的資源產權,其中涉及“碳排放權”,也包括海洋的藍碳產權;(3)天地之間“人”的產權。

    與今天減碳主題直接相關的是“碳排放權”(包括海洋的藍碳)。中國是一個海域面積廣闊的國家,其中海南就有 200 多萬平方公里的海域,同時擁有海草床、紅樹林、藍沼三大藍碳生態系統。尤其是,中國海水養殖產量居世界首位,能吸收大量二氧化碳。因此,中國海洋碳匯 (即“藍碳”) 市場前景廣闊。

    所謂用產權機制減碳,從機理上來說,就是用“產權這只手”來協調減碳過程中人們的利益關系,該得到補償的給予補償,該付出的則要付出。相應就要有碳產權交易市場。

    目前中國已經在上海建立了全國性的碳產權交易市場——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同時還有9家地方碳市場。

    2021 年 9 月 17 日,《關于貫徹落實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意見的實施方案》 提到“推動設立海南國際碳排放權交易場所”。2022 年 2 月 7 日,海南省金融局印發 《關于設立海南國際碳排放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批復》,據筆者最新調查,現在海南國際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正在建設中。

    值得注意的是,中國是一個曾經實行計劃經濟體制的國家,在向現代市場經濟體制轉型的過程中,運用市場化的產權機制“減碳”,就顯得尤為重要。

    碳產權有四種機制,一是碳產權界定機制,包括“藍碳”怎么界定;二是碳產權配置機制(各類碳的產權如何科學搭配、置放);三是碳產權的交易機制 (或者是流通機制);四是碳產權的保護機制。

    這四個產權機制的“靈魂”,是用市場化的機制,即“利益導向機制”,給每一個中國人、每一個日本人、韓國人、每一個亞洲人的身上都裝上一個“馬達” ——利益驅動的“馬達”,使大家自覺自愿地減碳,而不是通過強制的辦法減碳。在既定的碳指標約束下,為環境做出貢獻者,可以大大獲利;對環境做出損害者,應該使其利益受損。通過與利益掛鉤的方式,如省下碳指標可以出售、交易。

    提醒今天出席會議的朋友們注意,中國的上海、湖北等地已經成立了碳產權交易所,我考察過武漢的碳產權交易所,很有成效。建議韓國和日本的朋友,不妨到那里考察一下。

    上海碳市場于 2013 年 11 月 26 日開市,截至 2022 年 11 月中旬,碳市場現貨累計成交量2.24億噸,累計成交額34.46億元;其中配額累計成交量5045.18萬噸,累計成交額12.94億元;CCER (指“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 累計成交量1.73億噸,累計成交額21.52億元。

    2022年交易勢頭依然強勁。據我了解,至11月中旬,碳市場現貨成交量 542.26萬噸,成交額 1.81 億元;其中配額成交量 254.96 萬噸,成交額 1.33 億元;CCER 成交量 287.29 萬噸,成交額4763.59萬元。落戶湖北碳排放權交易中心的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系統 (簡稱“中碳登”),與“中證登”“中債登”類似,是具有金融功能的全國性功能平臺,是碳市場交易的“樞紐”。

    注:因國際會議發言時間限制,會上有些觀點未及展開。本文系作者在會議基礎上進一步補充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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