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投資者是資本市場的重要參與方,是資本市場持續發展的基礎。中國證監會2023年系統工作會議提出,對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進行動員部署。會議指出,樹牢“大投保”理念,推動加強行政執法、民事賠償、刑事追責的機制銜接,暢通投資者維權救濟渠道,積極探索更多提升中小投資者獲得感的路徑和方式。
在全面注冊制正式啟動的背景下,投資者保護工作面臨哪些新的挑戰?又該如何進一步完善證券執法司法體制機制?在提升中小投資者獲得感方面又可以有哪些具體舉措?記者采訪了多位業內專家和學者。
構建大投保格局
投資者保護工作牽系著億萬家庭的切身利益。“個人投資者數量超過2億,這是我國資本市場最大的市情,是市場活力的重要來源,也是市場功能正常發揮的重要支撐。我們要在繼續發展壯大機構投資力量的同時,更加重視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保護。”證監會主席易會滿去年11月份在金融街論壇年會上表示。
如今,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已正式啟動。在業內人士看來,注冊制改革的持續推動帶來了監管理念、監管體制和監管方式的轉型,帶動了一系列關鍵制度的創新,但也給投資者保護工作帶來了新的課題和挑戰。
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律師朱奕奕對記者表示,近年來,國家高度重視資本市場投資者保護工作,經過多年來的發展,我國投資者保護制度不斷完善。全面注冊制將給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帶來制度更新、理念變化、產品創新等多方面變化,投資者保護工作的力度和廣度需要進一步擴大。
全面注冊制以“交易所審核、證監會注冊”為審核注冊架構,中國證監會和交易所對于上市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投資價值或者投資者的收益不再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中國證監會和交易所對注冊申請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作出保證。“這就意味著對于投資者的投資分析、風險識別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時實踐中上市公司能否嚴格履行信息披露的相關制度也是一個挑戰,這些都有可能成為投資者保護方面遇到的新問題。”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熊文對記者說。
“能否更加有效地保護廣大投資者合法權益,進一步形成尊重投資者、敬畏投資者的市場生態,是衡量全面注冊制改革成效的關鍵因素之一。”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郭靂表示,應把全面注冊制改革和投資者保護工作結合起來,樹牢“大投保”理念,讓市場各方形成合力,加速形成法律保護、監管保護、市場保護、自律保護和自我保護的大格局。
郭靂認為,對于上市公司而言,由核準制向注冊制的范式轉變,對信息披露的質量、結構及運行邏輯提出更高要求,因此需要提升披露信息的重要性、針對性和可讀性,更好滿足信息使用者的實際需求。對于投資者而言,閱讀使用信息披露文件的習慣和能力需要加強,還要樹立起理性投資、價值投資的觀念。對于監管部門而言,要將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貫穿于監管的各個環節,讓違法違規行為付出應有代價。
業內專家認為,加強投資者保護是資本市場實現長久穩健發展的基礎性工作,是需要市場各方共同參與和支持的工作,只有把“大投保”理念真正落實到實踐中,投資者保護工作才能更上一層樓。
織牢織密保護網
沒有懲治就談不上保護。近年來,監管部門不斷加大對證券違法活動的打擊力度,過去違法成本過低的情況得到了有效改變,證券領域案件多發態勢得到一定的遏制,市場生態持續改善,投資者保護水平進一步提高。
這其中,法治供給的不斷完善為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提供了依據和基礎。2020年3月份出臺的新《證券法》,增設了“投資者保護”專章。首次明確了投資者保護機構法律地位,創設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證券代表人訴訟、強制調解、先行賠付、股東權利代為征集等一系列新的法律規則,為投資者提供了更完善的保護機制和更便捷的維權途徑。
2020年7月份,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證券糾紛代表人訴訟若干問題的規定》,證監會配套發布《關于做好投資者保護機構參加證券糾紛特別代表人訴訟相關工作的通知》,投保機構發布《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特別代表人訴訟業務規則(試行)》,為投保機構代表人訴訟制度的落地實施提供了制度保障。
2021年7月份,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意見》,強調堅持零容忍要求,依法嚴厲查處證券違法犯罪案件,加大對大案要案的查處力度,加強誠信約束懲戒,強化震懾效應。
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11月份,廣州中院對康美藥業證券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責令康美藥業因年報等虛假陳述侵權賠償證券投資者損失24.59億元。該案作為新《證券法》確立中國特色證券特別代表人訴訟制度后的首單案件,推動了中國特色重要基礎性制度創新成功落地,“追首惡”效應初步彰顯,對凈化資本市場生態、打擊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起到了極大的震懾作用。
“目前,行政處罰、民事追償、刑事懲戒的立體追責體系已經初步形成,全鏈條追責能力明顯提高,有助于維護投資者利益,維護經濟社會秩序,貫徹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朱奕奕表示,在懲處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為,震懾市場主體的同時,要時刻把對投資者損失的賠償放在重要位置。
對于如何進一步強化行政執法、民事賠償、刑事追責的機制銜接,朱奕奕表示,需要建立健全全方位綜合治理、追責救濟的法律法規體系,統籌行政、民事、刑事法律相關規定,加強相關職能的溝通協作、銜接配合。尤其需要建立健全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公安機關等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制度,完善案件移送的標準和程序,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難移、以罰代刑”的問題,也防止投資者損失難以得到及時、充分賠償的情形。
“首先,可以設立分層分級全方位的追責體制,用好現場檢查、現場督導等手段,對虛假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等違法違規行為給予打擊。其次,進一步壓實發行人的信息披露第一責任和中介機構的‘看門人’責任,對財務造假、虛假陳述等違法行為,要及時追究發行人和中介機構的相關責任。此外,未來應針對實際控制人、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的交易方、傳播媒介以及金融機構等主體出現新的違法行為制定相關刑事規范。”熊文建議。
繼續提升獲得感
業內人士普遍認為,要進一步增強投資者的獲得感,一方面應持續夯實制度基礎,讓投資者更加公平地參與到資本市場,真正分享到經濟增長的成果,更好發揮資本市場財富管理功能。另一方面,還應持續強化投資者教育,提升其維權意識,并幫助其形成正確的投資理念。
朱奕奕表示,投資者投資的根本目的在于收益,因此能給投資者帶來長期、穩定收益的資本市場是提升投資者獲得感、培養投資者長期投資習慣的關鍵。而資本市場的長期穩健發展則又需要完備的制度體系作為基礎。因此,根據未來資本市場發展情況,不斷完善資本市場相關制度基礎仍是首要之舉。
“全面注冊制下,務必要加強對于投資者的教育和保護。”郭靂表示,目前全面注冊制改革方案中,主板現行投資者適當性要求沒有變,對投資者資產、投資經驗等不作限制。同時,主板發行相較以往出現不少變化,例如注冊發行更強調市場化定價、新股上市前5日不設漲跌幅限制、新股上市首日即可納入融資融券標的等,這些會對“打新穩賺不賠”等傳統理念造成很大沖擊,接下來監管部門需注重向市場特別是中小投資者說清政策變化,揭示相關風險。
“提升投資者獲得感,就需要為投資者提供更多學習新制度和規則的平臺和機制,幫助其提高專業投資水平。同時,監管部門也應出臺更多具體措施推動上市公司的發展,督促上市公司恪守合規底線,規范公司治理,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在實現自身高質量發展的同時,讓投資者分享到發展紅利。”熊文指出。
此外,還有業內人士表示,作為證監會直屬的法定投資者保護機構,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也可以在提升投資者獲得感方面發揮重要作用,通過持股行權、糾紛調解、維權訴訟等方式進一步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在投資者教育上發揮更大作用。
“例如,投服中心持股行權業務始終圍繞中小投資者的利益‘痛點’,持續關注上市公司資產的保值增值和公司治理規范,通過發送股東函、現場行權、公開征集、聯合其他投資者行權等舉措,積極切入公司治理,示范引領中小投資者做積極股東,推動提升上市公司質量。截至2022年12月底,投服中心共計持有5029家上市公司股票,共計行權3440場,累計行使股東權利4346次。”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